今天看到中央社的這則新聞,跟詐領保險金有關,節錄給大家參考。
"牛排店長吳志德車禍死亡,友人陳柏全涉嫌夥同3名男子設局殺人詐領鉅額保險金,高雄地院今天宣判,陳柏全等4人被判14年至17.5年不等刑期。死者家屬不服判太輕將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柏全和吳志德等人為詐領保險金,由吳志德出面,陸續向國泰、新光等9家保險業者投保壽險,累計最高可領身故保險金新台幣4,592萬元。
(1)請友人砍斷手臂
當事人領20萬理賠
陳柏全和吳志德去年5月28日 等人商議,用菜刀砍斷吳志德的左手臂詐領保險金,吳志德事後順利申請到20萬餘元的保險理賠。
(2)加工車禍撞斷腿
理賠尚未獲准
陳柏全等人食髓知味,事隔約3個月,一行人又計畫先用鐵鎚打傷吳志德的手,再加工車禍撞斷吳志德左腿,申請理賠尚未獲准。
(3)友人惡意假車禍撞死
欲詐領鉅額保險金
去年9月第3次詐保,陳柏全約吳志德及其蔡姓妻子飲宴後,支開蔡女安排吳志德到澄清湖外環道,由同夥開車撞擊吳志德,將吳志德撞飛後落湖死亡。
吳志德的18歲妻蔡女在吳志德過世以後,被查出與陳柏全過從甚密,檢警一度懷疑蔡女涉有重嫌,但罪證不足,蔡女獲不起訴;死者家屬認為,蔡女不可能不知情,已聲請檢方再議追查。"
以上資料來源:中央社新聞2015.09.23.
效率理財王解讀:
錢,往往會引起人的貪念,讓有些人想用不正當的手段取得。不勞而獲是最輕鬆的事。
先是自己貪圖殘廢保險理賠而請友人協助詐保,沒想到反而引起友人的貪念,要利用他,詐領更高額的身故保險金,也因此惹來了殺身之禍。
當事人投保了9家壽險公司,身故保險金額4,500多萬元,這是很大的金額。誰能得到這筆錢?絕對不是他本人。人死了,領不到自己的身故保險金。
歹路不可行,想要取得金錢,要選擇走正途,這是唯一安全的路,不論對自己或他人都是。
(本文完)
▲免責聲明:
作者與全台所有保險公司均無任何利益往來。
作者與全台所有保險公司均無任何利益往來。
▲此篇文章,是作者自行查看相關資料後整理而成,已儘可能精確完整,但作者不保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疏誤歡迎來信留言指正。如因此造成投資或保險等相關損失,本格不負賠償之責任。
▲本部落格所有資料均為版權所有,轉載請務必註明來源出處。
▲本部落格所有資料均為版權所有,轉載請務必註明來源出處。
(你可能有興趣的 相關文章):
《本文對您有幫助嗎? 請幫忙1.給「讚」,2.「分享」到FB。》
(轉載請務必註明出處)
《3.想看最新文章?右邊訂閱欄位輸入E-mail,就自動寄給你哦》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