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買房?以用途來看,買房的用途不外乎兩個--1.自住 2.投資解決自住房的問題,不見得要買屋,租屋也可以,
這不是本文重點,如果真要講,也可以寫出一本書了
簡單的來講,要解決"住"的問題,其實租房子就可以
1.自有住宅擁有率
在美國及歐洲,自有住宅擁有率大約50~60%左右,
也就是說,有將近1半的人是租房子住
在台灣呢?
自有住宅擁有率是
80%!
因為,中國人"有土斯有財"的民族性,
大家覺得,該有個自己的家,才算人生圓滿
但,真的非買個房子不可嗎?
2.租屋供給源不穩定
除了上述1之外,台灣租屋市場不同於歐美,
歐美國家,有專門用來出租的商業出租房屋,
有適合一家六口的大公寓;有適合一家
2-3口的小公寓
也有單身族的套房,各種需求都可以滿足
重點是"就算房東換人,還是照租不誤",不用怕房東換人,而被趕走
因為,這間房子,它蓋的時候本來就是要來"出租"用的
整個建案
整個社區,都是出租專用!
在台灣呢?
常常住個1~2年,甚至不到1年,就因為房東賣房子,要房客搬家
或者房東娶媳婦,要把房子收回給兒子跟媳婦住,所以要房客搬家!
很多被這樣趕來趕去,居無定所的人,最後被"逼"得自己買房子
(1)
這是社會制度的問題,該由政府找民間企業溝通,鼓勵蓋"出租專用"的房子來解決
(或許可以考慮給稅賦優惠?)
(2)
這也是民族性的問題,這部分,就要由正在看部落格的您,來共同解決,
"需求"減少了,供給不變,那麼價格自然就會滑落
(最基礎的經濟學理論--供需曲線)
所以,政府打房,似乎可以從這點著手,效果可能更好
(3)
另外,這也是媒體問題
台灣太多一窩蜂又井蛙的媒體,整天報導某某明星藝人靠炒房賺了多少
某地段房價又漲了多少,營造出
"再不買,以後就買不到房子"的恐嚇民眾新聞
事實上,沒有買不到的房子,只要你錢夠多!
不是嗎? 房價漲得再高又怎樣? 只要你的"資產增加"速度,超過"房價上漲"速度,
對你的購買力而言,房價不算漲,而算是跌價呢!
如果你手上有個3億,台灣哪一間房子你住不起?
看是要信義之星,還是帝寶,任君挑選!
關於買房子,我並沒說不該買; 房子還是要買,只是順位擺在存股票之後,
這樣,你的資金才有「效率」
----------------------------------------------
至於買房的第二種用途---投資,我們在後面的文章會分析說明,
買投資房當包租公,還不如存股票,賺得更多!!
(未完
待續)
一、效率理財王,本名余家榮,大學保險系畢業,但沒當過一天保險業務員。喜歡旅行、閱讀、關懷流浪狗。 二、部落格2011年成立,截至2020年止累積約300篇理財文章。三大主題:1.應備存款、2.指數化投資、3.純保險。針對上班族一生會遇到的理財問題:存退休金、醫療費、買房、買車、旅遊等,推廣「投入最少的時間、金錢」,達成「最有效率」的投資成果及保險保障。 三、節省下來的時間與金錢,留給更重要的家人及自己。截至2018年止,與太太共同旅遊10個國家,包括21個城市,最遠的是冰島。 四、歡迎 1.「訂閱」本部落格 2.加入「FB粉絲團」。
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
2011年4月17日 星期日
效率保險 1-06 一年期意外險(3),常見的錯誤觀念
(數據更新日:2012.08.09.)
上一篇文章中,我們討論了 什麼人需要投保純意外險?
現在,我們來談談,定期純意外險的其他常見疑問。
疑問(三):意外險,自己用不到?
疑問(三):意外險,自己用不到?
這句話,算是說對一半,也可以算是,說錯了一半。
1.對的部份:比如我意外車禍死了,身故理賠金,自然是給受益人領(我的受益人寫我媽)。
人死了,理賠金當然自己用不到,所以這部份是對的。
2.錯的部份:其實,意外險除了身故,殘廢也有理賠,這時自己就用得到了。
意外險不只是保障身故死亡,更重要的是殘廢!!
比如說,如果我發生車禍,一條腿殘廢,但我還活著呀,這時意外險的殘廢理賠金,就是我自己領。
因此,別再說意外險自己用不到了哦!
(很多人一年幾十萬保費投保儲蓄險、醫療險,就是要買「自己才領得到保險金」的保險,這實在是保險知識不足)
疑問(四):意外險有保就好,不用保太多?
大錯特錯! 意外險不是「有」保就好,重點是必須保得「足夠」!!
1.多數人都「保 太 少」
多數人投保意外險,只投保 50萬或 100萬這種低額保障。
萬一發生事情,請問這50萬、100萬,能解決什麼問題? 能支付家人或自己,幾年的生活費呢?
2.保障至少達到 1,000萬,才能解決問題!
我建議,意外險至少要投保到 1,000萬保額,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比如說,我投保
1,000萬的意外險,如果我發生車禍,一條腿殘廢,永遠不能工作,這算「半殘」,理賠 50%保險金,也就是500萬(1,000萬*50%= 500萬)。
我省著點用,1個月生活費 2萬元,這筆保險理賠金 500萬至少可以足夠我用20年,(2萬*12個月*20年=480萬,簡易計算,暫不考慮通膨因素)。
我省著點用,1個月生活費 2萬元,這筆保險理賠金 500萬至少可以足夠我用20年,(2萬*12個月*20年=480萬,簡易計算,暫不考慮通膨因素)。
但如果只投保 50萬保額的意外險呢?
半殘只理賠 25萬,大概可以用個一年左右。一年過後,生活費就沒著落了,而我又永遠沒辦法工作,怎麼辦呢?
現行保險公司規定,定期的純意外險,1家保險公司能接受的投保上限是 500萬。所以,我就投保2家,做到 1,000萬保障(一年保費約 8,000多元)。
疑問(五):還本型比較划算?
疑問(五):還本型比較划算?
有人說,純意外險,雖然便宜,但是保費繳了,沒出事就拿不回來呀!
倒不如買還本型的,將來沒用到,20年後,保費會拿回來,比較划算?
錯!! 有的時候,「不用錢的最貴」呀。請見下回分解。
(未完待續)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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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有意外險1,000萬保額+定期壽險1,000萬保額+汽車第三人責任險1,000萬保額,
2.請先買了比我更高的保額,
4.做到以上2+3點之後,再來跟我討論您喜歡的其他保險,好嗎?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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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是提供各位『多一種理財的選項』,完全沒有逼各位一定要照我文章說的去理財。
選項多了一個,要選哪種理財方法?由你自己決定。
▲作者與各保險公司均無任何利益往來。
▲此篇文章,是作者自行查看相關資料後整理而成,已儘可能精確完整,但作者不保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疏誤歡迎來信留言指正。如因此造成投資或保險等相關損失,本格不負賠償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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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效率保險1-05 一年期意外險(2),為什麼要保意外險?
本文透過問與答的方式,說明投保定期純意外險的理由。
問(一):為什麼要保意外險?
依事故發生的原因,身故可分為三種:
(1)意外:非疾病引起、外力所致、突發狀況;
(2)疾病:來自體內的;
(3)自然死亡:年老,器官衰竭,自然死亡。
1.意外事故,是15~40歲人口中,死亡率最高的
通常,15~40歲的年紀,比較少因為疾病而身故(我知道一定有,但是佔所有同年齡的死亡率中,是相對較小的),大多數是因為意外而身故;至於自然死亡的,也是相對很少。
因此,這個年齡層的人,最應該注意的,就是「先保大,再(不)保小」。
2.意外事故,已經連續 20幾年在國人十大死因的排行榜
(我手上最早的歷史資料是民國 76年開始,若網友有更早的資料,煩請提供,謝謝)。
尤其近3年來,交通意外,又佔所有意外的50%以上(
2011年止),因此,在馬路上(無論駕駛、乘客或行人),都應該特別小心!!
3.定期純意外險:最便宜,必買!
90%以上有買保險的台灣民眾,都這麼做:
萬一發生車禍死亡或殘廢,『終身醫療險』跟『儲蓄險』能賠多少錢?
30萬? 還是100萬?
一年不到1萬元保費,就能擁有1,000萬的大額理賠呀! 為什麼不買呢?
『便宜又大碗的』不買,偏偏去買『很貴又小碗的』?? 真的是本末倒置!
這個現象,是誰造成的?
不是你的錯! 身為保險消費者,你本來就不懂嘛,很正常呀~
都是那些「不專業」的保險公司及其業務員造成的!!
問(二):什麼人,需要投保純意外險?
1.要養家活口的人
比如,『爸爸賺錢養家月入5萬,媽媽是家庭主婦,有個
10歲的小孩,目前唸國小。
家庭每月重要支出是:(1)房貸 2.5萬元(貸款500萬,還要繳 15年),(2)家庭生活費2萬。』
萬一爸爸車禍意外身故了,媽媽臨時去找工作,也很難找到月入
4.5萬以上的。
但房貸繳不出來,面臨銀行查封要被法拍;生活費或教育費不夠,小孩國中畢業後可能就要去工作,不能完成大學學業……。
為了避免這種遺憾的事情發生,這位爸爸只要做一件簡單的事:買定期純意外險,保額做到1,000萬以上,就能解決他「走得太早,責任未了」的問題。
如此一來,萬一爸爸車禍意外身故,保險公司會理賠
1,000萬給他 太太(小孩的媽媽),
(1)她可以先把房貸 500萬還清
(剩下15年,餘額大約是 370~400萬);房貸還清了,可以安心地繼續住;
(2)剩下的理賠金,就存在銀行
當做是爸爸將來要給小孩的大學教育基金。
如此一來,最大負擔的房貸,及第二大負擔的高等教育學費,都已經有著落了。
這時,媽媽只要找個月薪
2萬多元的一般工作,能維持母子兩人的生活費就足夠,負擔並不重。
等到小孩大學畢業,他出社會自己賺錢,則媽媽肩膀上的責任就沒了,她可以輕鬆的享受自己的後半段人生。
2.萬一將來意外殘廢,不想拖累家人的
有的人,可能不需要賺錢養家。但萬一將來出車禍,永遠沒辦法工作,要讓家人負擔『你殘廢後,下半輩子的所有生活費』嗎?
如果不想,因自己意外殘廢而拖累家人,方法很簡單。
只要每個月花
700~800元,買2張一年期的定期純意外險,保額合計1,000萬(1家保險公司保額最多500萬,保2家=1,000萬),就可以解決問題了。
萬一自己斷了一條腿(半殘) 永遠無法工作,保險公司會理賠500萬(半殘,50%保險理賠金 = 1,000萬*50% = 500萬),這筆錢當做自己殘廢之後的生活費。
這筆500萬的殘廢理賠金,一整筆一次全給你哦!
拿到之後,放在銀行定存就好。
省吃儉用,一個月1萬5千元,可以用27年(1.5萬*12個月*27年=486萬)。
如果一個月用2萬元,也可以用20年(2萬*12個月*20年=480萬)。
小結
綜合上述,回到本文主題,為什麼要買意外險呢?
簡單的講,送禮(死亡理賠金-給家人)、自用(殘廢理賠金-給自己)兩相宜呀。 ^__^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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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效率保險1-04一年期意外險(1),買產險公司的較便宜
(數據更新日:
2012.08.09.)
本文介紹,什麼是意外傷害保險?
1.定義(保障內容)
意外險,在我國保險法的正式名稱為傷害險;而實務上俗稱意外險,因為它的保障理賠內容,是與意外傷害有關。
這裡的意外,指的是「(1)非疾病引起、(2)外力所致、(3)突發狀況」,例如:走在路上被車撞到;走過公寓樓下被花盆砸到。
比如說,萬一我發生了車禍意外,身故死亡,我的受益人可得到 1,000萬保險理賠金。
(註:依保險法規定,對於未滿15足歲者不得有死亡給付。如果保單開始日,被保險人未滿15足歲,則意外「身故殘廢」,只會有殘廢給付。)
2.保費:因職業別不同
不像一般的保險(人壽保險、健康醫療險等),保費與年齡有關。意外險比較特別,保費與被保險人的年齡是無關的,而與職業有關。
比如,(1)貨運司機,工作是搬貨及駕駛貨車(跑外面);(2)貿易公司行政人員,工作是在辦公室處理文書作業(內勤)。
以上述兩者來說,貨運司機的工作危險性,比貿易公司行政人員還要高。發生意外的機率較高,所以保費會相對比較貴一點。
3.注意:壽險公司的比較貴
部分產險、壽險公司的意外險費率,如下表所示(表格可點擊放大):
(資料來源:各保險公司官網。 數據更新日:2012.08.09.)
由上表可知,人壽保險公司的一年期傷害險(俗稱意外險),一年保費約
6,000~7,000元。
而產物保險公司呢?一樣的保單,一年保費約
4,500 ~ 5,000元。
保障內容一模一樣,但是保費便宜許多!! 同樣品質,當然選便宜的買呀~
4.常見誤解:產險公司不能續保?
早期產險公司剛開放承保意外險的時候,確實有不能續保的情況;但近年來,多數(粗估有
1/2以上)的產險公司之一年期純意外險,都有自動續保囉(別只相信人壽保險公司業務員的一面之詞)~
小結
提供一樣的保障,但比人壽保險公司更便宜的費率。要投保意外傷害險,當然選產險公司呀!
用最便宜的保費,買到最合適的保障。這,才是有效率的買保險方式。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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