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一個問題,解決方法可以有很多種。比如,多數台灣民眾要解決「居住」問題,通常很直接的答案都是「買房子」。然而,「租房」也可以是選項之一。
各國自有住宅擁有率
來看看下表(圖表可點擊放大):
(資料來源:天下雜誌、Google網路、中天電視《文茜世界週報》。)
在美國及歐洲,這些國民所得比台灣高上許多的國家,自有住宅擁有率大約15%到70%不等。其中歐洲大陸的法國、荷蘭,大約一半的人是租房子住;而德國、瑞士,甚至只有30%以下。
在台灣呢?根據不同年份的統計資料,自有住宅擁有率約是80~90%不等。海峽對岸的中國大陸也是高達90%。
為何會有如此巨大的差別呢?個人認為,可歸納為三大點,分述如下。
原因(一)民族價值觀:自願買房。
中華民族傳統「有土斯有財」的價值觀,讓海峽兩岸三地(台灣、中國大陸、香港)的華人都喜歡買房子。
華人覺得「有房」才是人生。大家覺得,該有個自己的家,才算人生圓滿。所以,許多人省吃儉用,捨不得吃大餐、捨不得買新衣、捨不得出國旅遊……,就是為了供養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
然後長達二十年,甚至三十年的期間,每個月賺的錢,拿一半(甚至超過70%)去繳房貸,成為「屋奴」。
歐美民族,跟我們則大大不同。他們覺得「享受」才是人生。
歐美的民眾喜歡「把錢花在自己身上」,比如,每年出國旅遊、度假一、兩個月;吃好、穿好、用好,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質,享受生活。這是他們的價值觀。
原因(二)租房保障法規不足:被迫買房。
除了上述民族價值觀之外,保障租房者的政策與法規嚴重不足,是台灣自住率如此之高的另一個原因。
租房供給源不穩定
台灣租房市場不同於歐美。歐美國家,許多都有專門用來出租的「商業出租房屋」:適合一家6口的大公寓;適合一家2口或3口的小公寓;也有適合單身族的套房,各種需求都可以滿足。
重點是「就算房東換人,還是照租不誤」,不用怕房東換人,而被趕走。因為,這間房子,它蓋的時候本來就是要來「出租」用的:整個建案、整個社區,都是出租專用。
在台灣呢?常常住個兩、三年,甚至不到一年,就因為房東轉手賣房子,要房客搬家;或者房東娶媳婦,房子收回給兒子跟媳婦住,所以要房客搬家。
很多被這樣趕來趕去,居無定所的人,最後被「逼」得自己買房子。非自願也,實不得已也,因為受夠了一直被房東趕來趕去的搬家人生。
原因(三)建商、媒體洗腦。
台灣常見建設公司(俗稱建商)大張旗鼓地打廣告,電視、報紙、雜誌、捷運、公車、大樓的廣告牆,到處都看得到。
走在捷運站出口,拿到房地產廣告傳單的時候,我們都看得出來它是廣告,很容易提防。
電視上,節目與節目中間的廣告時段,播放的某某房地產的溫馨宣傳影片,我們也知道那是商人為了賺錢而拍的廣告。
明顯的廣告,都不可怕。
可怕的是,利用媒體的「置入性行銷」。比如,在電視新聞中,訪問某知名藝人買房轉手賣出,賺了幾百萬。又如,在報紙、理財雜誌中,專訪某不知名素人買了幾間房子,每月收租幾十萬,成為包租婆。
這些看似公正客觀的「新聞報導」,其實都是建商花錢買時段、買篇幅的「廣告」,讓你以為「本來就該買房自住,或者炒房、收租」,誤認為這是社會的正常狀態。
這種置入性行銷,不像直接的傳單DM、廣告影片容易分辨,許多人因此被建商及媒體「洗腦」,洗得不知不覺。
這就是建商們最想要的結果。
他們用這個招式在台灣大大的成功,持續成功了至少三十年。但在其他國家的建商呢?那就不見得了。
不是外國沒有建商洗腦,全世界所有已開發國家,它們也都有建商大打廣告誘人買房。但是因為民族性的不同,加上租房保障的法規,因此不是每個人都會被廣告或媒體影響。
解方
租房保障法規,這是社會制度的問題。該由政府制定法規,鼓勵民間企業蓋「出租專用」的房子來解決(或許可考慮給稅賦優惠或相關配套)。
民族價值觀的問題,就要由正在看部落格的您,我們一起共同解決。若買房的「需求」減少了,「供給」不變,那麼「價格」自然就會滑落,這是最基礎的經濟學理論-供需曲線就能解釋的。
政府當局要解決高房價問題,從上述兩點著手,效果可能會比較顯著。只是這樣就得罪了最大受益者:建商與媒體。
哪個執政黨,願意站在小老百姓這邊,得罪上述財團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小結
關於買房子,我的意思並不是說不該買。在租房權益沒有保障的大環境下,房子有需要的話,還是要買。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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