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5日 星期三

老鼠會08:台灣「紅富海」心靈講堂騙局


本文介紹台灣的紅富海」心靈講堂老鼠會騙局

運作模式

依據一審判決書及更一審判決書得知,「紅富海」公司負責人黃圓映(原名黃春美,54)自稱「太仁心靈導師」,於全台各地廣設道場,舉辦宗教心靈課程講堂吸金。

2003年起,以一百萬元為一單位,月息1%(等於年化報酬12%1%*12個月=12%)的豐厚利息,引誘不特定人入會。八年來吸金近兩百億元,共約八千人受害。

(案發當時,各大媒體原粗估受害者三千人,非法吸金三百億)

檢調單位發現,黃圓映非法吸金所得,僅有部分用於發放投資人「利息」,其他資金則用來購買不動產、豪宅、名車、黃金、古董、名錶,投資股票、基金等,甚至匯往海外。扣除已經支付給會員的26億餘元,不法所得仍高達172億餘元。

黃圓映於1994年加入設於台北市(陽明山)仰德大道,由王秋東所設的靈修道場。王秋東以「修道」與「生活費」等名義向加入的道親收取款項,每月支付3%利息(年息36%,3%*12個月=36%)。

王秋東於2003年突然過世,留下存款2億元,道親推舉黃圓映接任道場負責人,她依循王秋東的經營模式,改以100萬元為1個投資單位繼續吸金。

此外,還增設小組,每小組由一人擔任「口線」,共有126名「口線」,有組織的招收會員。但利息卻不斷調降,到2011年檢警查獲為止,月息已調降至0.8%(年息9.6%)。

洗腦吸金,嚴選會員

講師「太仁」宗教催眠洗腦,鼓吹聽眾將基金、定存解約,保單、房屋貸款,勞保退休金,存入「紅富海」,表示可以共同創造財富、幸福。

此外,居中牽線者還可抽佣。根據2014年台中高分院開庭,被傳喚的證人稱,介紹朋友加入可領12千元的車馬費蘋果日報2014.10.28.

該集團以「抓雞」為代號,要求公司業務人員尋找肥羊下手,開說明會遊說其投入資金並且帶到紅富海總部參觀用豪華別墅大批現金黃金及玉石展現財力取信目標投資人

此外,還嚴格審查會員人身分,須呈報「總部」核准,若查出是司法人員、警察、記者或稅務員,都被剔除。而上網查詢亦無「紅富海」的網頁或資訊,因低調神秘,致歷時約十年才被查獲。

案發經過

苗栗縣調查站2010年底接獲匿名檢舉,指苗栗頭份鎮永和山水庫附近有一間教室,出入分子複雜,常有不明聚會。經派員前往了解,一度以為是講授宗教心靈課程的團體,深入調查,才發現主辦者「紅富海」公司,是新型態的非法吸金公司。

經過八個多月蒐證,檢調全台大搜索廿五個據點,逮捕紅富海公司負責人黃圓映(五十一歲)、林鑫溢(五十一歲)夫妻及黃婦妹妹黃鎂銀(四十六歲)等親戚家族共十三人,查扣四億元現金;經查已有兩百億洗錢到國外,另一百億置產,檢方已凍結相關嫌犯名下資產,以防脫產。

「紅富海」總部陽明山豪宅氣派,黃圓映、黃鎂銀姊妹住此,由四棟別墅構成,廣達數千坪,但極隱密,現場搜出三億七千多萬元現鈔,連同其他據點共搜出約四億元的成綑現鈔,堆起來像座小山。

因金額龐大,調查員就近請台灣銀行北投分行幫忙清點,動用兩台點鈔機、六名點鈔員,從早上十點忙到傍晚五點才清點完畢,足足用了七個小時,然後再將現金存進台灣銀行北投分行保險庫內,骨董直接用卡車運回地檢署證物庫保管。

另搜出大批金飾、名表,另有雞血石、象牙雕刻、田黃石、瑪瑙等骨董一百七十件。其中甚至有整套的金飯碗、金筷、金湯匙,令辦案人員大開眼界,打趣「簡直就是銜著金湯匙過日」。

嫌犯將吸金所得挪為己用,以私人名義大量購置房地產,並且投資LED廠、食品廠等,黃圓映甚至因而取得某上櫃公司的董事席位,總計購置資產超過一百億元。另將兩百億元洗錢到國外,隱匿吸金所得。

自稱心靈導師,成功洗腦會員

主嫌黃圓映自稱是心靈導師「太仁」,生活奢華,不少被傳喚做證的存款人,似乎被洗腦,不覺得受騙,對「太仁」非常尊崇。許多存款人都是退休的銀髮族,心靈空虛,紅富海在各地廣設講堂,強調「彼此一家人」要互相照顧,再以高額利息「利」誘,雙管齊下。

檢調人員說,黃圓映勸人行善、生活單純,但她卻住陽明山別墅,一億一千萬元現金就堆放在二樓臥房床邊,一樓房間闢金庫,存放兩億六千萬元現金。此外,在「紅富海」淡水分公司的辦公室,都是價格不菲的紫檀木桌椅、琉璃茶杯,黃圓映的座位是仿古時皇帝的龍椅,非常氣派。

違法吸金,用途主要有三。

用途一:購買股票、基金。包括投資上櫃LED公司股票,黃圓映並取得董事資格。

用途二:購買房地產。購買多間別墅、豪宅,包括陽明山總部的豪宅,由四棟別墅構成,廣達數千坪。

用途三:購買奢侈品。名下有賓士、寶馬等六輛進口名車,還有大批黃金、玉石,上百件骨董。


心靈導師吸金200  投資人:不覺受騙

「紅富海」公司主持人黃圓映與其丈林鑫溢、妹妹黃鎂銀等3人,被控從2003年開始,以豐厚利息為餌,廣設道場辦心靈講座非法吸金。

上午台中高分院開庭,一百多名投資人到場旁聽,到場的投資人均稱:「我們不是被害人」;由於被害人眾多,法庭無法容納,法院還因此另開法庭以視訊旁聽。

到場旁聽的投資人表示,在這裡學習分享人生的道理,大家互有誠信,「沒有被騙的感覺」,是資金被查扣發不出利息,才有人慌了。

被傳喚的證人也稱這是個大家庭,他在人生最困難的時候加入,被鼓勵重新站起來,大家都說他個性變好,會幫妻子做家事,至於介紹朋友加入可領12千元的車馬費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2014.10.28.許淑惠/台中報導)

判決

苗栗地方法院一審,依違反「銀行法」判處黃圓映12年徒刑、併科罰金4億元,黃女丈夫及胞妹也被認定為共犯各判10年徒刑及併科罰金3億元。檢方不服,提出上訴。

台中高分院改判黃女11年徒刑及併科罰金6000萬元,但黃女丈夫及胞妹改判無罪。檢方不服,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依違反「銀行法」的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認定黃圓映、黃鎂銀、林鑫溢3人都是共同正犯,判決黃圓映11年徒刑,並宣告沒收不法所得1728280萬元。黃女丈夫和胞妹則各判9年徒刑,可再上訴。


插曲:史上最花錢的判決書 累計已花費560萬元

針對紅富海公司負責人黃圓映違反銀行法案,由於當事人數千人,在一審及二審時判決書的印製與寄送就已花費新台幣560萬元,今天更一審審理終結,判決書的寄送又要費周章。

黃圓映吸金案在苗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時,苗栗地院為印製1,600多頁的判決書,花了149萬元,郵資51萬元,共計花費200萬元。

全案到台中高分院進行二審時,為印製2,400多頁的判決書,印刷費花了210萬元,郵資150萬元,共計花費360萬元。

全案歷經一、二審已花560萬元。

由於黃圓映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更一審宣判,黃圓映判11年徒刑,沒收不法所得1728,280萬元,判決出爐後,更一審判決書的製作與寄發再讓高分院費周章。台中高分院表示,將會討論製作與寄送方式,了解是否能採彈性方法以節省公帑。(中央社)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2017.03.21.)

小結

紅富海心靈講堂,完全符合三項龐氏騙局(老鼠會)的要件:先交一大筆入會費(一單位100),一定期間的高額報酬(年化報酬12%)找人加入可以抽佣金(1.2萬元)

認證:基於上述,可以判定,這就是後加入者的錢」,付給先加入者」的老鼠會騙局(蓋章)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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