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8日 星期五

效率保險 1-03《必買》保額3千萬,只要月繳3千多元!!

在保險系列的文章,為了正視聽,開宗明義就要先講,當資產不到 1,000萬時,該買什麼保險呢?

以下舉我本人買的保險為實例說明,如下表所示(表格可點擊放大)


上表,概略分為三大類:
1.
定期純意外險,保額共 1,000萬;
2.定期純壽險,保額 1,000萬;
3.汽車第三人責任險(體傷),保額 1,000萬。

三者保額合計 3,000萬,年繳保費約 4.4萬元
(月繳 3,650)分析如下:

一、保障內容

1.萬一我意外(非疾病,外力所致,突發狀況,例如:車禍) 身故死亡,可得到 2,000萬保險理賠金,純意外險、純壽險都有賠(500+500+1,000=2,000)

2.
萬一我身故死亡,不是因為意外(比如,因為生病或自然死亡),可得到 1,000萬保險金,只有純壽險能理賠。

3.
萬一我開車撞死人(或撞成殘廢),受害者家屬可以得到 1,000萬保險理賠金,這是汽車第三人責任險的理賠功能。

二、投保理由

1.定期純意外險:最便宜,必買! 保障做到 1,000萬,才能解決問題!

CP值最高的險種,一定要最優先投保。 1,000萬的保障,一年保費才 8千元!

意外險不只是保障身故死亡,更重要的是殘廢!! 比如,如果我因為車禍,一條腿殘廢,永遠不能工作,視同半殘,理賠50%保險金(1,000*50%= 500)

我省吃儉用點,1個月生活費2萬元,這500萬至少可以足夠我用20(2*12個月*20=480萬,簡易計算,暫不考慮通膨因素)

但是呢,現行保險公司,定期的純意外險,1家投保上限是 500萬,所以,我就投保2,做到 1,000萬保障。

2.意外險涵蓋範圍小,加買定期純壽險,多一分保障

前面講過,意外險必須是外力所致+突發狀況(比如在馬路被車撞、在人行道被花盆砸到),但如果自己生病或自然死亡,意外險是不賠的。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投保了定期純壽險,也就是說,不管怎麼死的都有賠啦! (越獄、犯罪被捕、拒捕致死,及投保2年內自殺等,這類情況除外)

所以,當資產不到1,000萬時,萬一我死亡,我的受益人,少則可以得到 1,000萬的理賠金,多則 2,000(意外死亡的情形),以彌補我還沒累積到足夠資產,走得太早,責任未了的缺憾。

3.汽車第三人責任險,萬一不幸開車撞死人,保險公司會理賠受害者 1,000一年保費才 3,000元,萬一開車不小心撞死人,可以把危險責任轉稼給保險公司。

想想看,如果賠不出和解金,要把房子賣掉去理賠

沒房子的更慘,每個月薪水要被法院強制執行扣 1/3去理賠,直到還清為止;除了金錢之外,還有精神上的無形壓力... ...

人生,因為這場車禍,財務及生活都受到嚴重影響,沒辦法正常的生活下去

為了避免上述狀況,有開車的人(還有你身邊的親友),一定要加保汽車第三人責任險! 且保額至少 1,000萬以上,這樣才能保障你的正常生活。


三、年繳保費

這是重點了,三者合計 3,000萬保額,您覺得 1年保費要花多少錢呢?

100? (不用)!   10? !

合計 3,000萬這麼高的保額,年繳也才大約 4.4萬元,是『4萬多,不是月繳 4萬多哦!

(還真的認識不少人,月繳 4=年繳 48萬,保費比我多繳40萬,保額比我還要低很多...)

像這樣,等於月繳 3,650,就保障未來15年內,家人的生活安定,自己也不必怕殘廢沒辦法賺錢,這是最便宜、也最划算的保險計劃了。

(註:定期純意外險是以第一類職業 = 一般上班族為準;定期純壽險是以30歲男性為準)

四、為什麼只買15?

又問到重點了! 這是重點中的重點!! 文一開頭就講到,當我資產累積不到 1,000萬時,要投保 3,000萬的保險。

所以,在投保的同時,一定要同時用333理財法存股票,才可能在15年、20年後,累積出 1,000萬以上的資產,達到財務自由、生活安心的目標。

這時候,就不見得需要那麼高額的保險,甚至可能根本不需要買保險了,因為,買保險畢竟是要花錢的呀 (雖然照我這樣買保險,已經是最便宜) !  

為什麼會不需要保險呢? 詳見誰需要保險

小結

1.優先買上述三類保險(定期純意外險+定期純壽險+汽車第三人責任險),並把保額做到合計 3,000

2.
請同時搭配指數化投資15~20年後,有機會看到您的資產,是1,000萬起跳哦!

(未完待續)

保險膜拜者、保險唯一真神信仰者、保險業務員,請看:

1.我有意外險1,000萬保額+定期壽險1,000萬保額+汽車第三人責任險1,000萬保額,

2.請先買了比我更高的保額,

3.請先閱讀儲蓄基本觀念+效率投資的所有文章,

4.做到以上2+3點之後,再來跟我討論您喜歡的其他保險,好嗎?  謝謝 !

免責聲明
本文只是提供各位『多一種理財的選項』,完全沒有逼各位一定要照我文章說的去理財。

選項多了一個,要選哪種理財方法?由你自己決定。

作者與各保險公司均無任何利益往來。

此篇文章,是作者自行查看相關資料後整理而成,已儘可能精確完整,但作者不保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疏誤歡迎來信留言指正。如因此造成投資或保險等相關損失,本格不負賠償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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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1. 要注意, 有些國家(至少我身處的馬來西亞是這樣)的意外險只接受單一方的理賠, 就算你買了超過一家的意外險, 最後也只能索償最高保額的一家. 這是因為在索償意外險時需要的文件是正式的警方證明書, 而正式的只有一張,絕無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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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感謝來自馬來西亞的肥爸,分享不同國家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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