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股票是不是等於投機?
講到「股票」,許多台灣民眾的第一個想法是「投機」、「賭博」、「不正當」的負面印象。
其實,這指的是「玩」股票 的「行為」,股票本身並沒有錯,「商品無罪」呀。
比如房子。每個人都想有一個可以遮風避雨的窩,如果買房子的目的是用來「自己居住」(自住房),合情合理。
但是,如果買房子的目的,是為了「賣出」,也就是說,藉由「炒作房價」來賺錢,那這就是所謂的「投機客」。
(我不用「投資客」這種美化的名詞,因為我認為, 房子轉手速度,比他自己住的房子屋齡短的,都算是「投機客」,而 90%以上,非自住房屋的轉手,都屬此類 )
好了,今天同一棟公寓大樓,假設六樓的屋主,是買來自住的,七樓這層的屋主,是買來「賣出」的(投機客)。
你會說,六樓的這一層公寓,是善良的,因為他是用來住的。而 七樓這一層公寓是邪惡的,因為他是要用來炒作的?
商品無罪,房屋無罪呀! 這六樓跟七樓的公寓,它們本身是「中性」的,沒有對錯。
有錯的是「人」,跟他們的行為,不是嗎?
同樣的道理,「股票」也是如此。
存指數(指數化投資)股票與債券,目的是「持有」。依照自己設定的配重,「永久持有」股票與債券這兩類資產。
就像持有銀行定存一樣,你不會每隔半小時看一次存款餘額;也不會存入幾天後就「取款出場」,將存款全部提領一空,然後再尋找適合的「進場存款」時間點。
比如,原本設定股票80%,債券20%。
一年後,隨著市場的漲跌,股票變成佔資產85%,債券只有15%,那就把配重偏高的股票賣出5%,賣掉的錢轉去買進債券。這樣,資產配重就恢復成80%,20%。
指數化投資人,買進資產是為了「持有」。而投機者,買進股票是為了一年內短期轉手「賣出」。
商品無罪, 錯的是「人」,跟他們的炒作股票行為。把股票當成「不勞而獲」的工具,這是那些人的錯,不是股票的錯。
所以,請別再說股票是投機了,投機的是人,不是股票。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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