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3日 星期四

《證所稅》散戶課不到! (此文已不適用)

(以下節錄自工商時報)
《證所稅》一般民眾不用擔心    薛琦: 設定門檻+只課專業機構法人

證交所董事長薛琦接受電視媒體專訪中指出,台灣可以仿效韓國徵收證所稅辦法,如交易金額一年不超過100億韓圜,1億美元,不需課稅,或者投資金額超過該股票市值的門檻才課稅;

再參考韓國、香港、新加坡只課徵專業機構法人證所稅,這些都對廣大的散戶衝擊不大,台灣民眾不需擔心。都是台灣可以參考的方向。

他強調,只要稅率合理,對股市的衝擊不太,課徵證所稅是天經地義。
台灣證交稅的稽徵成本是零,也無逃漏稅問題,每年平均可課到新台幣一千億元。
話鋒一轉,薛琦指出,現在市場只要談到復徵證所稅就猶如驚弓之鳥,這是市場不瞭解證所稅課徵條件以及過去不好的經驗所致。

資本利得課稅  資本損失可抵減

根據證交所所蒐集的資料顯示,全球只有台灣及中國完全不課徵證所稅,以他的立場而言,投資股票的資本利得就需課稅,但相對的投資股票的損失則可抵減。以美國的證所稅稅制為例,發生虧損年度可追溯扣抵前三年的獲利和後五年的獲利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 -------------------------------------------
效率理財王解讀
一年交易30億,且機構法人才課,賠錢可抵減,散戶根本課不到
1.參考外國制度,韓國、香港、新加坡只課徵專業機構法人證所稅   換言之,台灣的散戶們完全課不到稅(都是自然人,不是法人),根本不用擔心!

2.參考韓國,一年交易金額約 1億美元,大約新台幣 30億元(平均 2.5億/月),才會課徵,
   也就是說,一個月交易 2.5億的大戶,才會課徵,99%的散戶一年都做不到 2.5億,
   更何況一個月?
根本不用擔心!

3.證所稅是說買賣股票有利得(有賺錢)才課稅,但有虧損的可以抵減
   以台灣散戶們長期 90%的人都賠錢來講,這是一大利多!  賠錢還可以抵稅,
   如果證所稅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的話,賠錢還可以退稅呢,這不是更好嗎? 為何要反對呢?

(本文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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